設防分類
根據(jù)建筑的使用功能及其重要性,按其受地震破壞時產(chǎn)生的后果及其嚴重性,抗震設防的建筑工程分為以下4個抗震設防類別:
①特殊設防類: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,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(fā)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別重大災害后果,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筑,簡稱甲類。
②重點設防類: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筑,以及地震時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后果,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筑,簡稱乙類。
③標準設防類:指大量的除①、②、④款以外按標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筑,簡稱丙類。
④適度設防類:指使用上人員稀少且震損不致產(chǎn)生次生災害,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度降低要求的建筑,簡稱丁類。
不同行業(yè)的相同建筑,當所處地位及地震破壞所產(chǎn)生的后果和影響不同時,其抗震設防類別可不相同。1
設防標準抗震設防標準的依據(jù)是設防烈度,它根據(jù)建筑物重要性和所在地區(qū)基本烈度兩方面確定,一般可采用基本烈度或與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對應的烈度。各類抗震設防類別建筑設防標準。應符合下列要求。
①甲類建筑。地震作用應高于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。其值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??拐鸫胧椋寒斂拐鹪O防烈度為6~8度時,應符合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;當為9度時,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。
②乙類建筑。地震作用應符合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。抗震措施為:一般情況下,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~8度時,應符合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;當為9度時,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。對較小的乙類建筑,當其結構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結構類型時,應允許仍按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。
③丙類建筑。地震作用仍應符合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。
④丁類建筑。一般情況下,地震作用仍應符合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??拐鸫胧试S比本地區(qū)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適當降低,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不應降低。
抗震設防的所有建筑應按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》(GB 50223-2008)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及其抗震設防標準。
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,除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11 2010)有具體規(guī)定外,對乙、丙、丁類建筑可不進行地震作用計算。2
設計方法在進行建筑抗震設計時,為滿足抗震設防目標,我國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采用了簡化的兩階段設計方法來實現(xiàn)。
第一階段設計:采用第一水準多遇烈度的地震動參數(shù),計算出結構在彈性狀態(tài)下的地震作用效應,與風、重力等荷載效應組合,并引入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(shù),進行構件截面設計,從而滿足第一水準的強度要求;同時,采用同一地震動參數(shù)計算出結構的彈性層問位移角,使其不超過規(guī)定的限值。另外,采用相應的抗震結構措施,保證結構具有相應的延性、變形能力和塑性耗能能力,從而自動滿足第二水準的變形要求。
第二階段設計:采用第三水準罕遇烈度的地震動參數(shù),計算出結構的彈塑性層間位移角,滿足規(guī)定的要求,并采取必要的抗震構造措施,從而滿足第三水準的防倒塌要求。
必須指出的是,在實際抗震設計中,并非所有結構都需要進行第二階段設計。對于大多數(shù)結構,一般可只進行第一階段設計,而通過概念設計和抗震構造措施來滿足第三水準的設計目標。只有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、地震時易倒塌的結構以及有明顯薄弱層的不規(guī)則結構,除進行第一階段設計外,還要進行結構薄弱部位的彈塑性層問變形驗算,并采取相應的抗震構造措施,實現(xiàn)第三水準的設防目標。1
鑒定方法現(xiàn)有建筑的抗震鑒定分兩級,即第一級鑒定和第二級鑒定。在第一級鑒定階段,主要從宏觀控制與構造鑒定角度進行;在第二級鑒定階段,主要從抗震驗算與構造影響角度進行,即進行綜合抗震能力評價,確保被鑒定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或變形能力。在具體開展鑒定工作時,當被鑒定結構的承載能力較高時,可以適當放寬其構造措施;當被鑒定結構的構造措施較好時.可適當降低其承載力要求。這里的構造措施與變形能力是相對應的,例如在砌體結構中,當圈梁與構造柱等構造措施較好的情況下,主體結構的整體性就較高,其變形耗能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高。
不同后續(xù)使用年限的現(xiàn)有建筑物,其抗震鑒定方法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后續(xù)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(簡稱A類建筑),應采用現(xiàn)行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中規(guī)定的A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。
(2)后續(xù)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(簡稱B類建筑),應采用現(xiàn)行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中規(guī)定的B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。
(3)后續(xù)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(簡稱C類建筑),應按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。
對于A類建筑,需要進行逐級鑒定、綜合評定;對于B類建筑,需要進行并行鑒定、綜合評定。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