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為第14個全民禁毒宣傳月,禁毒宣傳活動主題為“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”。
6月26日為第37個國際禁毒日。讓我們一起行動,提高全民識毒、防毒、拒毒能力,對毒品說不。
2024年6月,“6·1”禁毒法實施紀念日、“6·3”虎門銷煙紀念日、“6·26”國際禁毒日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357條規(guī)定,毒品是指鴉片、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(“冰毒”)、嗎啡、大麻、可卡因以及國家規(guī)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。
《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》中列明了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。
毒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兩大類。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中的大麻類、鴉片類和可卡因類。
注意: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本身并不違法,在合法用途內(nèi)可以作為藥品使用,但是違法濫用就變成了毒品。
毒品有哪些危害?
01損害身心健康。精神障礙是藥物成癮引起的最主要的身心損害,表現(xiàn)為幻覺、思維障礙、人格低落,還會出現(xiàn)傷人或自殺等危險行為。
02造成身體免疫力降低,引發(fā)各種感染。容易引起艾滋病、肝炎、結(jié)核等傳染病,藥物過量常致中毒死亡。
03藥物濫用耗竭社會經(jīng)濟,阻礙社會發(fā)展。
04破壞家庭正常生活,帶來諸多嚴重的社會犯罪問題。
05毒品的非法種植、制造、販運,毒化社會風尚。
珍愛生命,拒絕毒品!
一旦涉毒不僅違法
還有可能犯罪吸毒是違法的行為
根據(jù)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,無論數(shù)量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失去人生自由。
一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、海洛因或冰毒50克以上的,處15年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二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、海洛因或冰毒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三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不滿200克、海洛因或冰毒不滿10克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四是利用、教唆未成年人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,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,從重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