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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元宇宙”的法律約束和社會影響

中國綠發(fā)會
原創(chuàng)
長期致力生態(tài)文明建設、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(fā)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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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4日——12月5日期間,由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(I-AIIG)主辦,聯合國開發(fā)計劃署(UNDP)作為國際支持機構的2021人工智能合作與治理國際論壇在清華大學舉行。

清華大學新媒體研究中心執(zhí)行主任沈陽在主論壇III:元宇宙未來治理前瞻”的討論會中指出,在元宇宙法律界限的問題上,不需要建立新的法律,而是應該盡量以現有的法律對“元宇宙”等新概念進行界定,可類比人物的肖像權。
但與肖像權等不同的是,在低配版的元宇宙應用當中,諸如VR設備,需要有專門的針對性的法律規(guī)則。如今VR在中國市場一年的銷量就有大概兩百多萬套,這并不是一個小數字。我們可以對AR、VR的實際應用做一個調研活動,比如調查實際應用當中是否存在傳播色情內容等非法行為,如果有,我們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規(guī)范。
元宇宙產業(yè)的爆炸性增長,出現了許多所謂的“虛擬人”,也確實造成了許多問題,如肖像權問題。假設某個虛擬人不能歸于某個所有者,那么這個時候“它”的網絡言論和行為由誰來負責?這些問題是我們馬上就要面對的。比如說天貓、抖音這些已經開始使用“虛擬人”的平臺,目前已經超過了2000家,有兩千個“虛擬人”正在被使用當中。那么,假如這些“虛擬人”在直播帶貨過程當中出了質量問題,按道理我們應該追溯到廠商的,但廠商反駁說該“虛擬人”是沒有主人的,那么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我們需要進行一個判定。
除了上述問題,“虛擬人”對我們的生理和心理上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。比如人一旦習慣與虛擬人交流,那么相應地,其現實世界里的朋友可能就會變少了。隨著我們的“虛擬人”朋友越來越多,現實中的朋友就會越來越少。
綜上,他認為,“元宇宙”所在的虛擬世界對人的影響將會是巨大的。

(注:上文為筆者根據講話內容實時整理,文字未經發(fā)言人核實,僅供參考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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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Kim 審/Maggie